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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租客权益 安省新租约标准正式生效

为对付住房租金昂贵问题,安省政府推出了新订立的私人住宅租约。这份容易阅读明白的新订标准租约,已于4月30日起正式在全省各地生效执行,进一步保障租客的住房权益。

省长韦恩今(周二)早探访位于市中心的合作社住房公司Charles Hastings Co-Op Housing Inc.,详细介绍了省府的最新标准租约内容,将可如何有助于租客及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从而避免了彼此之间的争议。陪同省长一道的,有安省房屋事务厅厅长米尔逊(Peter Milczyn)及代表圣三以-士巴丹拿(Trinity-Spadina)选区的省议员董唅鹏。

韦恩省长表示,在今年4月30日及以后订立的住房新租约,大部份业主都会采用新推出的标准租约来签订,当中注明了固定的内容条款,以便蒐集基本的讯息,比如姓名及地址、总共的租金、什么时候要缴付,以及其他与出租单位或整幢大厦相关的规定与条件等。覆蓋面包括独立屋、半独立屋、阿帕文大厦、出租共管大厦及附属单位如地库阿帕文。

对于口头协定的租约,新的标准租约施行使用,将能削减不合法则的用词及可能引起的误会,使到业主更易于进行交易,租客也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此外,新的标准租约含有简单、容易明白的一般性资讯,解释安省出租房舍的权利与义务。

假如租约是于今年4月30日或以后签订,业主却没有使用新的标准租约,租客可以向业主提出从新采用新的标准租约来签订。假如业主不能在21日内从新使用新的标准租约来签订,租客可以拒给一个月的租金。

一份有关新订标准租约的指南,是以23种语文包括英文及法文编写,以供各方参考,确保更多人明白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他们签订新的租约时知道自己所同意的条件。

新订标准租约是安省公平住房计划(Ontario’s Fair Housing Plan)的一个部份。这个住房计划施行了16项措施,确保安省住房对买家及租客都能负担得起,同时稳定安省的房市,保障安省购置房产者的投资。这个计划同时扩大到安省的租管,以保障租客的权益。根据这个扩大的措施,安省自从2017年4月20日起,大约130万名的租房主客都得到保障,不会受到突然、意想不到的加租。此外,由2018年起,住房租金最多只能增加1.8%,未来最多不得超过2.5%。得到业主与租客管理局(Landord and Tenant Board)的批准者则例外。

韦恩省长说﹕“钱袋里的钱,用来支付租金好,还是用来买菜好﹖这是一个不应面对的问题。涨幅惊人的租金,是强烈经济表现的不期后果。当全省各地的租金继续飞涨,幅度高于民众所收的粮单,安省推行的新标准租约,将能确保租客与业主双方明白到他们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有助于减少争议,保障租客不受突然而来、戏剧性的加租困扰。这是我们整体房屋政策的一个部份,以使安省的过热房地产市场降温,回归到可预测性及稳定性,安省得以继续成为一个机会人人均等的地方,这个世代如是、未来世代也如是。”

安省房屋事务厅厅长米尔逊说﹕“我们期望每一个省民都了解到,我们在租约上可以说些什么,以及什么不可以说,包括租客及业主双方,以及对于不会说英语或法语的人们,都能了解租约的内文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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