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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收海外买家税 ,加拿大安省华裔家长讨回32万

一名华裔海外买家花了一年半时间将官司打到安省最高法院,终于成功向省政府追回超过30万元的海外买家税。律师刘焱指出,财政厅提出的法案并不完善,令买家甚至律师也无所适从,但由于这宗官司在开庭前达成协议,不能够成为法庭案例。律师事务所目前仍在为另外一对华裔新移民夫妇,争取退回海外买家税。

刘焱律师表示,她的委托人在2017年4月7日签订了一份新楼花转让合约,当时的附带条件是要获得发展商开出的书面确认同意书,合约才能生效。安省新的海外买家税在4月21日开始征收;但买家的律师在4月24日才收到开发商的同意书。当买家在2018年1月办理过户时,代表律师曾经向省财政厅查询,确认需要支付俗称海外买家税的15%“非居民房屋投机税”(Non-Resident Speculation Tax,简称NRST),买家于是支付了20多万元的额外税款。 


终上诉至安省最高法院


买家后来对支付海外买家税有怀疑,于是到律师事务所查询。刘律师认为,买卖合约是在新税实施前签署,理应获得豁免。由于买家已经缴纳税款,只有委托律师行申请行政复核追回税款。


买家两度向财政厅提出行政复核,最初不但被驳回,更被要求补交税金。原因是当时负责买卖的律师,是以楼花原来的售价、而不是转手的成交价计算海外买家税,因此买家要补缴价差的超过10万元税款,合共缴交了接近32万元海外买家税。她说,买家是一名陪读的家长,为了筹得补交税金款除了要在国内借高息私人贷款外,更因为频繁调动资金,而被中国列入黑名单。


律师事务所今年4月向安省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财政厅终于在这个月提出庭外和解,全额退还买家缴纳的海外买家税和利息,以及部分律师费。律师楼表示,政府的官司有大约70%是在最高法院开庭前达成协议,以避免法庭判决成为案例。

■律师刘焱指,由于海外买家税法案并不完善,政府官员对法律条文有互相矛盾的解读。  本报记者摄

■律师刘焱指,由于海外买家税法案并不完善,政府官员对法律条文有互相矛盾的解读。 本报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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