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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一案更多细节放出 曾被海关拖延三小时

卑诗最高法院,周三向传媒发放有关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被申请引渡到美国一案的法律文件,以及在温哥华国际机场(YVR)被捕前的视频,当中披露孟晚舟在YVR被捕前,在场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CBSA)和皇家骑警(RCMP),明知法庭已颁令“即时拘捕”(to immediately arrest),却拖延3小时才告知她被捕的消息,代表孟的辩方律师指出,加国人员的目的是要向孟进行“隐藏刑事调查”(Covert Criminal Investigation),同时指CBSA及RCMP成为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代理人,协助FBI收集及保存孟晚舟的证据。

法庭周三发放给所有认可传媒的文件中,包括辩方呈交法庭的“事实及法律备忘录”(Memorandum of Fact and Law),当中列出辩方要求中止孟晚舟引渡聆讯的争论点以及法律理据。

文件显示辩方其中一个主要争论点,是孟晚舟飞抵YVR后,首先扣查她的CBSA人员一直隐瞒拘捕她的消息,直至3小时后把孟移交给RCMP,令孟的人权受到侵犯。

在孟晚舟抵达YVR的前一天,即去年11月30日,RCMP收到美国司法部的通知,要求拘捕即将飞抵YYR的孟晚舟,但辩方表示,不清楚美国如何得悉孟会飞往本国。

没知会她有权找律师

在收到通知后,RCMP向法庭申请拘捕令,当日法官弗莱明(Fleming)签署了拘捕令,勒令“在加拿大境内的治安官员(Peace Officers)即时拘捕孟晚舟”。

在12月1日早上11时15分,当孟晚舟乘坐国泰CX838航班往墨西哥,过境YVR时,3名属于治安官员的CBSA人员将她扣查,另外两名RCMP则在附近监视。CBSA人员其后将孟带往机场内第二处地点继续调查,但没有拘捕她或告诉她被扣查的理由,也没有知会她有权寻找律师。

文件指出,RCMP或加拿大司法部转达了FBI的通知,CBSA人员没收孟的两部手提电话及其他电子器材,并要求孟披露电子器材的密码,又搜查她的行李,并且询问她有关美国向孟提出控罪的问题,包括“她的公司(华为)有没有售卖产品及与伊朗做生意?”

据当时询问孟晚舟的CBSA署理监督迪隆(Dhillon)表示,孟晚舟当时回应她的公司在伊朗有办事处。迪隆也指孟晚舟曾问他为何要被带到第二处地点,但迪隆未有回答她的问题,也没有披露她将会被捕的消息。

在下午2时15分,CBSA完成调查后,将孟晚舟移交RCMP,这时RCMP才执行法庭拘捕令,并告之她的权利。

CBSA手法与职责不符

辩方在另一份给法庭的文件中指出,CBSA、RCMP以及美国当局,包括FBI是联手进行一个计划:非法扣留、搜查及盘问孟晚舟,更形容这属于《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及《海关法》(Customs Act)下的“隐藏刑事调查”。

辩方指故意拖延拘捕孟晚舟3小时,欺骗她被扣留的真正理由,是CBSA人员滥用赋予他们的权力,为外国执法机构收集证据,侵犯孟晚舟的人权。辩方又称如果CBSA一早通知孟晚舟被捕的消息,应给予她一个警告,包括保持缄默和联络律师。

辩方称,从种种迹象去看,CBSA人员所做的,并不符合边境服务处的职责,包括处理孟的手机和密码,又查询FBI是否需要搜查她的行李,认为CBSA以及RCMP,只是充当FBI的“代理人”为它收集证据。

辩方指出,FBI要求取得孟的手机及密码,以及将手提电话立刻放入保护性聚酯薄膜袋(Mylar Bag)内,又被查询是否须要没收孟的行李,从这些细节可以合理相信在整件事件中,FBI与司法部、RCMP及CBSA是有联络。事实上,CBSA也承认在孟晚舟抵达加国前,CBSA已经与美国执法部门直接联络,不过,有关资料未有公开。

在公开文件中,辩方指孟晚舟及其他与华为有关连的人,过去已经被美国视作针对目标,并认为当局滥用海关权力,在多个美国口岸,搜查及盘问华为的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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