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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实施国家安全法 最快半年内完成

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对《环球时报》表示,议案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即是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接下来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此开展具体的立法工作。《立法法》规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通常都在双月的下旬,会期大致一周左右,如果有特殊的需要,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这意味着“港版国安法”的立法程式最快可能在半年内完成。

人大常委会将为香港实施国家安全立法,有香港民主派认为北京的做法标志着“一国两制”已经死亡,香港进入“一国一制”。身兼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的港区人大黄玉山说,香港自去年6月起,暴力事件严重影响民生,国家已忍无可忍,再不出手将无法扭转局面,因此有关决定合乎香港发展,亦都是及时和有逼切性。民建联及工联会皆表示,立法可堵塞现存国家安全漏洞,认为是必要及符合国家和香港社会根本利益。

民建联指,全国人大就国家安全在香港的实施进行立法,是因应香港履行宪制责任的实际情况,以及国际政治及香港社会目前的严峻形势,而采取的负责做法,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并不矛盾,也不减损香港特区在该条下的宪制责任。

“中央有准备硬碰”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指,今次人大授权常委会制定此全国性法律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上的法律制度漏洞,港府及立法会没有角色。

问到有关做法会否激发香港再出现如去年般的动乱,刘兆佳认为中央早已心中有数,并有准备硬碰一场,不畏惧外国势力、反对派及民意反弹,反映其捍卫国家安全及“一国两制”的决心。日后任何人在学校、媒体、社会及立法会搞港独都要承担刑责,特别一些反对派议员若公开反对立“国安法”,将被视为不愿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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