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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后,人大常委会获得授权起草相关法律,这标志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质上已依法纳入了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国家法制体系内。至此之后,香港将不再是游离于维护国家安全以外的“孤岛”,更不可能演变成威胁、破坏国家安全的“前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应该、也必须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全部法律责任。

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自香港主权回归祖国20多年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祖国和人民的直接关怀与大力支持下,经济民生等与祖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同步前行。没有强大的祖国支持,没有国家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就不可能有平稳过度,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不可能得以巩固。

然而,回归20多年来,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立法方面,却一直“交白卷”,是一名“不及格”的孩子。香港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程,更是受到各种蓄意阻挠,迟迟无法推进。不仅如此,因为没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香港社会的反中乱中乱港势力反倒日益滋长蔓延,“港独”分子更是跳到前台,光天化日之下叫嚣所谓“香港独立”等口号,疯狂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他们挟洋自重,内外勾结,巴结祈求外国反华势力介入中国香港内部事务,甚至公开跑到美、英、德等西方国家,呼吁美英政府和国会“制裁中国”、“制裁香港”,其卖国叛国、卖港求荣的”港式现代汉奸”嘴脸,早已暴露无遗。

特别是近两、三年,所谓“泛民主派”和“港独”势力相互呼应,为达到自己险恶的政治目的,疯狂攻击、抹黑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肆意破坏香港政府的宪政与施政能力,少数“泛民”立法会议员,更是穷尽一切不择手段,以故意拖延、阻拦、围攻、侮辱、瘫痪等卑劣手段,肆意破坏立法会合理合法议程,导致许多与香港经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案,难以顺利立法执行。近期,香港立法会更上演“全武行”,少数“泛民”议员罔顾法律和立法会制度,采取极为粗暴行动,企图终止会议议程。他们的丑陋、低俗和恶劣的表演,已激起广大有正义感的香港市民的强烈反对,予以强烈谴责。

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除在政治、立法方面“港独”与“泛民”势力疯狂表演外,在他们的煽动、支持下,也有不明是非的香港市民,利用上街游行集会之便,将矛头指向政府和行政长官,昔日的和平诉求开始转向今日的街头暴力。自去年六月以来,每逢遊行,必有暴力相随:暴徒火烧地铁车站、堵塞道路、阻拦地铁运行、砸烂交通灯和交通指示牌、拆除马路围栏、抢砸烧不满他们暴力行为的商铺食肆、冲击中资银行和办事机构、占领大学并大肆破坏校内设施,可谓极致猖狂、无恶不作。更为令人发指的是,黑衣暴徒对批评他们行为的普通市民,轻则辱骂,重则拳打脚踢,甚至用棍棒、铁锤、砖头和内裹铁棍的雨伞,以”私了”施与痛殴。暴徙还有目标有针对性地追斩警察,用利刀刺伤休班警员,用燃烧瓶投向警署、防暴警察,其大胆、疯狂和残忍程度,令人触目惊心。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累累罪行,竟发生在号称“法制社会”、“最安全”的香港。不仅如此,暴徒对国徽、国旗极尽侮辱,多次发生焚烧撕毁国旗,或把国旗扔到海里、垃圾桶里事件,其公然侮辱国徽国旗国家尊严的不法行为,已在中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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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香港特区政府始终把止暴制乱作为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尽管香港警方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打击犯罪行为,压制社会暴乱,拘捕了大批不法歹徒,但香港法庭却极力偏袒、保护黑衣暴徒,要么保释、要么轻判“社会服务令”,很少有暴徒被绳之以法,收监坐牢。香港立法、执法和司法机构内部分人顽固坚持西方价值观,“殖民心态”从未改变。他们身居要职,却知法乱法违法,以个人偏激的政治立场取代司法正义,他们人虽然在形式上“回归”了,但内心还停留在“港英殖民时代”。难怪许多香港市民议论纷纷,”警察很辛苦,议员很轻松,法官很阴险,暴徒很得意,市民很倒霉。”

言论自由、表达意见的自由,一直以来都是香港人所珍视的价值。然而,任何自由也并非绝对,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全球不少先进大国乃至发展中国家,都有制定国家安全法,或在其法律中订明条文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行为。

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不过,目前在本港的法律框架中,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应对手段明显不足。即使《基本法》第23条列明本港有宪制责任和义务为维护国家安全进行立法,但回归将近23年,这方面的工作仍举步维艰,拖延搁置多时。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从国家整体主权安全利益和大局层面考虑,主动提出堵塞香港法制漏洞,以保障国家的安全,也是确保一国两制原则行稳致远的基础。

回归二十多年以来,香港长期存在的所谓“深层次矛盾”,绝非只限于经济民生层面问题,绝非只有贫富悬殊、住房困难、就学就业就医难问题。其实,香港的“深层次矛盾”,更集中、更主要的是反映在“意识形态上的深层次沦陷”问题,是回归后如何看待祖国认同、如何理解“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则问题,也是如何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區公民的责任与义务问题。但令人遗憾的是,恰恰在这些方面,香港对祖国意识、公民意识的教育普遍严重缺失,导致很多青少年对祖国历史、改革开放后发展情况茫然不知。这也正是为何有越来越多未成年在校学生或社会青年,混沌走上街头暴力抗争的原因所在。

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香港不是法不所及的“特殊地区”,也绝不能成为少数人危害国家安全捣乱撒野的地方。香港尽快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构,有其必要性、紧迫性。但过去十多年的历史已经证明,单靠香港本地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不仅客观上变得非常困难,而且多年以来“泛民”抹黑、歪曲相关立法宣传,也导致香港社会在短期内,难以就此形成社会广泛共识。以往,香港每逢涉及”基本法23条立法”问题,甚至仅仅涉及普及爱国主义教育等简单问题,都会引发“泛民”派的强烈抵制,带来社会极大动荡,屡屡给香港社会民生造成负面影响。香港已出现滑向无休止暴乱及城市恐怖主义边缘的迹象。香港乱不起,更输不起。因此,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有责任、有权利也有必要直接介入香港特別行政区相关立法进程,填补香港应做但又几乎难以做到的立法空白。这次全国人大的立法决定,来得及时,更大快人心。

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中国公民的神圣职责。这还不仅仅是公民道义上的责任,而是法律上的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与主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就绝不能够成为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问题上的”短板”或”空白”。

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当然,香港社会也有不少人对此有所顾虑,担心有关立法可能影响香港享有自由的权利,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等。但实际上,这些顾虑、担心并非源于法律本身,而是人们对相关立法工作的不甚了解,甚至误解。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已明确指出,有关在港建立国家安全法律,针对的只是极少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广大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不受干预,日常生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财产安全继续得到切实有效保障。

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全国人大为香港订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及执行机构,同样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建设进程上的重要里程碑。这不仅关乎中国国家整体安全利益,也关乎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及每位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极具重大政治与法律双重意义。香港有了相关法律,不仅不会损害继续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基本原则,而且还会得以依法更加全面、强化与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权利与自由。需強调指出的是,香港市民所享有的权利与自由,绝不能建立在威胁、破坏和影响国家主权安全核心利益之上,只有在维护和保障国家主权与安前提下,香港市民才会拥有真正的个人自由与权利。国家安全是前提,是核心,是基石,而国家安全是绝对不容挑战、不可撼动的。

香港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停止滑向无休止暴乱

2020年6月6日.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来源: 鳳凰衛視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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