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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发文指责腾讯微信垄断霸道,赔了3.4万元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浙江飞火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日前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处飞火云创公司赔偿腾讯经济损失3万余元。

自媒体发文指责腾讯微信垄断霸道,赔了3.4万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腾讯发现飞火云创公司在头条号“飞火云创”上发布的《三大社交产品的发布,让腾讯的垄断,独裁和霸道显露无疑!》,内容提及“百度搜索变成广告搜索,腾讯微信变成了腾讯自信!一个一心为了流量变现,一个为了唯我独尊!一个是管你真和假,交钱就行!一个是管你是谁,做社交,我就封杀!互联网巨头什么时候都变得这么不要脸了!”

自媒体发文指责腾讯微信垄断霸道,赔了3.4万元

此外文章还提及“腾讯携垄断之优势,悍然以所谓莫须有的‘理由’封杀‘多闪’,‘马桶MT’和‘聊天宝’,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独裁和霸道才能做出的恶行!”、“警告腾讯,警告马总,不要怀疑,以垄断之实,以不能堂而皇之的理由竞争,而是以霸道和独裁封杀同行的恶行必将给自己带来逆潮流而灭亡的结果等内容。

腾讯认为上述言论均涉及对腾讯的不实报道及诋毁、贬损性评价,内容无事实依据,严重损害自身商业形象,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要求飞火云创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飞火云创公司辩称已在第一时间删除涉案文章,公司业务早已停止经营,创业失败伤痕累累,没钱,没人,没有精力和时间与腾讯公司相庭抗礼。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文章内容并无明显不当,但标题使用“让腾讯的垄断,独裁和霸道显露无疑”这样学术界也仍在探讨尚无定论的话语,缺少充分的事实依据,超出客观评价的范畴,同时,被告还在涉案文章及相关评论中使用“恶行”、“不要脸”等明显具有贬损性的语言,容易使相关公众对腾讯产生负面印象,降低社会评价,故认定案涉文章及评论构成对腾讯公司名誉权侵害。2020年3月30日一审判处浙江飞火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头条号连续24小时登载致歉声明,同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30000元、公证费1000元、律师费3000元。(完)

来源: 科技边角料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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