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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虐待孙子,四川一夫妇毒杀儿媳,丈夫被判死缓妻子获刑13年

因怀疑虐待孙子,四川一夫妇毒杀儿媳,丈夫被判死缓妻子获刑13年

四川一对夫妻,因怀疑儿媳虐待孙子,给儿媳下毒,导致儿媳死亡。

前不久,四川省高级法院针对此案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即判丈夫死刑,缓刑2年;妻子有期徒刑13年。

邓盛全和范玉芳都是四川省广汉市人,2015年,邓盛全、范玉芳之子邓某伟和庄某结婚。

在邓盛全、范玉芳与儿媳庄某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执打斗。

因为庄某患有癫痫病,邓盛全、范玉遂认为庄某癫痫病发作时常殴打其孙子,二人为此共谋毒死庄某。

2018年7月中旬,范玉芳在其家中厨房将面条煮好后,邓盛全用单刃折叠小刀将事先购买的灭鼠药划开,倒入装有面条的碗里,后邓盛全将面条端上二楼寝室给庄某食用。

7月18日,庄某因身体多处出血到广汉市卫生院治疗,因病情严重转入广汉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因症状缓解于同月21日出院。

同月26日晚,庄某在家中身亡。经鉴定,庄某死亡原因符合急性大隆中毒死亡。同月30日,被告人邓盛全、范玉芳在其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判决认定,邓盛全、范玉芳采取投毒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庄某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原判认定邓盛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范玉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邓盛全、范玉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庄井述、雷自菊丧葬费3万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折叠刀一把予以没收。

邓盛全、范玉芳不服提出上诉。

邓盛全及辩护人辩护提出,案发当日邓盛全夫妇看见被害人又在掐孙子脖子致无法呼吸时,激愤之下才商量用鼠药将其毒死,属激情杀人;本案系因被害人患病产生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案发具有特殊性,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小,邓盛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请二审法院根据被告人家庭实际情况,对其从轻处罚。

范玉芳及辩护人辩护提出,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范玉芳给庄某下老鼠药的犯罪动机是为了保护其孙子,在共同犯罪中,范玉芳属从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原判量刑过重,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四川省高级法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邓盛全、范玉芳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庄某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关于邓盛全上诉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及辩护人所提“案发当日邓盛全夫妇看见被害人又在掐孙子脖子致无法呼吸时,才商量用鼠药将儿媳毒死”的辩解,无相关证据证实。邓盛全、范玉芳在侦查阶段均供认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庄某常发生争执、打斗,双方矛盾激化后,对被害人极为不满并萌生了毒死被害人的想法,二被告人对杀人动机、案发前购买鼠药等相关情况的供述,能相互吻合,上诉人、辩护人辩称该案属激情杀人的意见与审理查明事实不符,该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关于邓盛全、范玉芳上诉及辩护人辩护提出的辩护意见,经查,原判根据邓盛全、范玉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综合评判对二被告人所处刑罚适当。故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四川省高级法院做出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潇湘晨报记者 温艳丽

来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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