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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故事:杀死姐姐的凶手逃走!加拿大官方却不许她公布罪犯照片?

【加拿大都市网】上世纪80年代谋杀蒙克顿少女的男子违反假释规定,于近两周前失踪,目前仍无踪影。

现在,受害者的姐姐说,她被告知不能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他的最新照片。

1987年11月14日,劳拉·安·戴维斯(Laura Ann Davis)在她家位于蒙克顿乔治街的商店里被帕特里斯·麦鲁(Patrice Mailloux)枪杀,当时她只有16岁。

1988年,麦鲁因这名少女的死亡被定罪,并被判处终身监禁,20年内不得假释。2016年,他最终在魁北克获得了一天的假释。

然而,加拿大惩教署已经证实,麦鲁在9月1日违反了他在魁北克省的日间假释条件,此后一直非法在逃。

受害人的姐姐布伦达·戴维斯(Brenda Davis)说,她上周在Facebook上发布了一张麦鲁的近照,但被惩教署要求撤下。

戴维斯上周收到了一封来自惩教署的电子邮件,其中写道:

“这些信息被归类为‘受保护’,与您共享,仅供您作为注册受害者个人使用,不允许您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提供,包括通过Facebook、Twitter、博客、聊天室、新闻组等在线发布。”

CTV新闻周二联系了加拿大惩教署,收到了类似的电子邮件回复。

“根据法律,即《惩戒和有条件释放法》,当受害者符合法律定义时,惩教署被允许与受害者分享罪犯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被列为受保护的信息,只与注册的受害者分享,供个人使用。”

戴维斯认为这很“荒谬”。

“他是一个暴力罪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在加拿大全境被通缉,”戴维斯说“因此,如果有人看到他,他们怎么会知道要报警?”

蒙克顿律师、前政治家迈克·墨菲(Mike Murphy)认识戴维斯一家已有几十年了。2009年,当他还是新不伦瑞克省的总检察长时,他曾前往蒙特利尔反对麦鲁的第一次假释请求。

墨菲周末在他的推特账户上发布了麦鲁的近照,并表示他无意将其删除。

“很明显,他在谋划什么,因为他现在在逃。那么,凭什么加拿大惩教署要保护他的隐私呢?”墨菲问道。“真的,惩教机构的立场很荒谬,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可能最终要负责,因为,就像我以前说过的,杀人的精神病患者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成熟。”

哈利法克斯达尔豪斯法学院名誉教授韦恩·麦凯(Wayne MacKay)说,他对取下麦鲁照片要求的反应是“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麦凯说:“如果这个人谋杀了,并且在外面逍遥法外,他们正试图找到他,那么分发照片肯定会有帮助,而拒绝让受害者的妹妹这样做似乎非常强硬。”

“人们会认为,如果你想追捕一个目前在逃的人,你肯定会想要他最新的照片。我认为这很重要,因为我认为这里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间隔,人们会改变他们的外表。”

受害人姐姐布伦达已故的父亲为阻止杀害他女儿的凶手获得自由而不懈努力,她现也在正追随他的脚步。布伦达说她不会停止,直到找到麦鲁。

“不,我不打算这样做(移除facebook上的照片)。除非他被抓,被关回他该呆的地方。希望这次是永远的。”(都市网Rick编译,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ref:https://atlantic.ctvnews.ca/ridiculous-murder-victim-s-sister-told-to-remove-recent-photo-of-killer-from-facebook-1.606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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