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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走私野生动物制品,7名中国公民在非洲被判最高11年监禁

因走私野生动物制品,7名中国公民在非洲被判最高11年监禁

2020年7月3日,马拉维首都利隆圭地方法院判定7名中国公民和2名马拉维人非法持有象牙、犀牛角和穿山甲鳞片,拥有和出售受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狱7到11年。

据外媒报道这9名罪犯隶属于非洲南部最活跃的野生动物走私集团。2019年3月,马拉维警方与野生动物管理局采取突袭行动,逮捕了10名中国人和4名马拉维人。这个集团的头目,被称为马拉维头号通缉犯的Lin Yun Hua在3个月后落网。

这次被宣判的9个人是去年被警方逮捕的14人中的一部分。在庭上,Lin Yun Hua承认非法持有103根犀牛角标本的指控。

因走私野生动物制品,7名中国公民在非洲被判最高11年监禁

宣判后,州检察官Andy Kaonga在讲话中说,所有被告都被判有罪,这让人感到满意。“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一直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我们很幸运,我们司法机构量刑公正。”

野生动物保护组织表示,该走私集团在非洲臭名昭著,在马拉维从事野生动物违法交易长达10年之久。

马拉维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主管Brighton Kumchedwa表示,成功起诉这9个人是所有马拉维人的胜利,“马拉维不再是这些野生动物走私犯的乐园了。”

因走私野生动物制品,7名中国公民在非洲被判最高11年监禁

为首的林匀华(音译)及其妻子张晴华(音译)因为非法持有犀牛角和枪支,被判11年有期徒刑。另外2名中国人因藏匿犀牛角,获刑7年;另3人因持有穿山甲鳞片及象牙,被判6年刑期;2名马拉维人因非法拥有象牙及河马牙,被判18个月的有期徒刑。

因走私野生动物制品,7名中国公民在非洲被判最高11年监禁

2019年2月19日,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绰号“象牙女王”的中国籍女商人杨凤兰被坦桑法院判处监禁15年,罪名是组织往来于亚洲和坦桑尼亚的犯罪集团。杨凤兰与两名坦桑尼亚男子一起被起诉,他们在2000年至2014年期间走私象牙860件,受害大象多达400头,涉案金额约为270万美元。三人还同时被判需共同缴纳罚款1300万美元,否则刑期将增加。

中国外交部已就此案进行了回应,表示作为原则,中方一贯要求海外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袒护中国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非洲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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